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(2018)

作者: 时间:2018-09-26

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(2018

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,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,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,进一步落实教育厅、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,特成立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,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,将维护校园安全作为高等学校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。按照安全生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的要求,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,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。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、及时整改、不整改到位不销账。

二、组织领导机构

1.成立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:

 长:宋海军  周万春

副组长:狄恩仓  吴博

责任人:张朝阳(实验室主任)  叶大萌(机械教研室主任)

雷钢(电气教研室主任) 郑路(汽车教研室主任)

李红丽(电子教研室主任)

各科研实验室、研究所负责人

第一责任人(实验室管理人员):高飞  李晶  李晓峰  阎军

直接责任人:全体教师及其他需进入实验室的教师

2.责任分工

 长: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,有效地解决突发事件。

副组长:协助负责安全管理工作,有效地解决突发事件。

责任人:实验室主任、各科研实验室(项目)负责人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是实验室防火、防盗、防爆、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。

教研室主任需配合实验室主任、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做好教师学生的安全宣传工作,保障实验过程科学规范合理的顺利完成。

第一责任人:具体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,负责通讯联络及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;消防工作;保护、疏散学生工作;

直接责任人:凡进出实验室,及在实验室进行科研或实验的教师和团队成员对实验室的安全、卫生、设备的正常使用等负有直接责任。

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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